西平地区检察院召开假释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4-01-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为积极稳妥推进假释制度适用,1月11日,西平地区检察院就建新监狱罪犯张某某假释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
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坚持以证据为中心,强化对监狱提请证据的实质审查,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自行开展调查核实,向监狱调取相关书面证据材料、向有关人员询问了解情况。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再犯罪的危险”的判断、“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等法定假释条件,组织监狱刑罚执行大队、教育改造大队、社区矫正机构向听证员全面展示有关证据材料和调查评估意见,听证员针对犯罪动因等原审罪刑情况、罪犯职业经历和生理心理评估等主体情况、家庭关系和出狱后就业途径等假释后生活监管情况、服刑期间现实改造表现情况等,随时向各办案主体和罪犯本人提问了解核实情况,经评议后发表一致同意罪犯张某某符合假释条件的意见,并针对该犯假释后需遵守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机关的监管职责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成功听证充分展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了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水平。西平院作为刑事执行检察院,将持续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准确把握刑罚变更执行条件,与刑罚执行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努力,积极促进实现刑罚目的。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5720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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